关于岗位证书年检的通知
各部门、分公司、项目部:
根据建人教发[2005]159号文件和东建管[2005]74号文件精神,将开始对《建设企事业单位专业管理人员岗位证书》人员进行复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检范围
凡持有省建设厅颁发的《建设企事业单位专业管理人员岗位证书》(即墨绿色封面,2001-2002年统考合格所发证书)(2002年已参加过年检的除外)的持有者,省建设厅2003年1月1日起启动的《浙江省建设专业管理岗位资格证书》(紫红色封面)因已纳入数据库管理,此次不作要求。
二、复检合格的基本条件
1、截止到2005年年底以前在岗,未到退休年龄的持证人员。
2、近三年来在本岗位管理工作中无重大岗位工作过失者(四级及四级以上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3、无违法和不良行为记录者。
三、复检程序
1、本人申请、所在单位初审和汇总后统一报东阳市建设管理局审查。
2、证书遗失应先完成补办手续(附件三),才能参加复检。(补充说明:a、先向省级报纸刊登遗失公告;b、到原培训学校查找成绩单,并附成绩单复印件一份)。
3、经省建设厅核准后,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持证者证书“复检验证情况记录”栏内填写新的证书号码和持证者身份证号,同时加盖建设厅“浙江省建设厅2005年岗位证书复检专用章”,一并纳入省建设厅数据库管理。
四、复检须提供的材料
1、《浙江省建设企事业单位专业管理人员岗位证个人登记表》一份;
2、证书复印件一份(免考换证者同时提供学历证书复印件一份);
3、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4、一寸免冠照片2张;
5、证书原件,免考换证者提供学历证书原件;
五、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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