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事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决定,2005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的考试定于2005年9月4日上午8:30分至12:00时在杭州市举行。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考试报名条件:全省范围内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已取得会计师、审计师、财税经济师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或取得注册税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从事会计、财税和相应管理工作的在职专业人员,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二、考试科目:考试科目为《高级会计实务》,考试形式为开卷笔答。主要考核应试者运用会计、财务、税 收等相关的理论知识、政策法规和实际工作经验,对所提供的有关背景资料进行分析、判断和处理业务的综合能力。
三、报名截至时间:2005年5月18日 四、报名地点:公司人事综合处 五、报名方法:凡符合报名条件的对象,持身份证、专业资格证书(或文件)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带一寸免冠彩照2张及有关费用(资料费10元、考务费80元、考试大纲15元,辅导教材30元,应试指南--案例分析46元),在规定时间内,向人事综合处报名,报名时填写《报名表》一份。
咨询电话:6646557
东阳三建人事综合处
二00五年五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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