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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5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 作者:东阳三建    文章来源:办公室    点击数:6416    更新时间:2005-5-11 【字体:
各处室、分公司、项目部门:
      根据金市职改办字〔2005〕29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公司2005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5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10月15-16日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和科目为:
15日 上午9:00—11:30 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理论与相关法规
 下午2:00—5:00 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
16日 上午9:00—11:30 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土建、安装)
 下午2:00—6:00 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二、报考范围、条件。报考范围、条件、免试部分科目条件和工作年限的计算按省人事厅、省建设厅浙人职〔2000〕76号、省人事厅浙人专〔2001〕36文件规定执行(见附件1)。涉及时间期限的一律计算至2005年12月31日。
获执业资格的条件是:报考全部科目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条件的报考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三、考试形式和要求。“工程造价案例分析”科目为主观题,在答题纸上作答;其它科目的试题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钢笔或圆珠笔(黑色或蓝色)、2B铅笔、橡皮和计算器(无声、无编辑功能)。答题所用草稿纸统一发放、回收。

四、报名时间和地点及要求。
2005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截至时间6月5日。
 
报名由本人提出申请,按报考要求认真填写《2005年度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附表2),表中栏目必须填全,贴好2005年拍摄的白底免冠一寸证件照三张和同一底版的二寸一张及身份证复印件。报名时须提供学历、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附件3)。对上年度参考人员今年续考的,只须提供上年度的准考证及学历证书复印件。
 
报名地点:东阳三建人事综合处
 
五、考场统一设置在杭州。阅卷工作按规定由省统一组织进行。

六、考试收费。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浙价费〔2004〕253号和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发改价〔2004〕1108号文件执行。即考务费每人每科目40元(含上缴国家7元)。

  
七、准考证发放办法。2005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准考证于9月29日前寄至各县(市、区)职改办。省部属单位和市本级报考人员的准考证于 9月29日至30日,由单位或考生携有效证件到丹溪路1177号一楼大厅领取。  
  
八、成绩公布。2005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于国家下达合格线后予以公布。考生届时可向网站查询或下载考试成绩,金华培训网网址 :
WWW.JHPX.COM
人事处咨询电话:0579-6646557

 

                                         东阳三建人事综合处
                                                           二OO五年五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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