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公司、项目部: 为进一步加快我市建设人才培育,根据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加快建筑强市建设的通知》(金政发〔2007〕14号)有关规定,现就在我市建筑业企业中开展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考核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注册地在我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建筑业施工企业高层管理人员、项目经理(建造师)、项目技术负责人,遵纪守法,业绩突出,并从事专业工作年限15年以上。 2、上述人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近两年最高年产值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达8000万元、其他专业施工总承包达5000万元、专业承包达1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总经理。 (2)近两年获地市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的项目经理(建造师)和技术负责人。 二、申报程序 由个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同意后上报企业注册地所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经当地人事、建设部门审核同意后上报金华市建设局,由金华市人事局会同金华市建设局对上报的推荐对象进行全面的资格审查,并组成考评小组择优推荐出候选人进行公示,最终由金华市人事局、建设局确认批准后发文公布,并颁发资格证书。 三、申报材料 1、金华市建筑企业直报工程师职称考核评审申报表一式十五份(样表见附件); 2、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复印件各1份; 3、本人工作总结及专业工作年限证明1份; 4、上年度统计报表; 5、学历证书,现职称证书复印件各1份; 6、获地市级以上奖项的文件和证书,以及其他荣誉证书和业绩成果证明; 7、总承包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需提供获奖项目项目部人员任命文件、一项专项施工方案文件、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8、分包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需提供获奖项目项目部人员任命文件、一项专项施工方案文件、专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9、申报人近期二寸证件照片二张。 四、申报时间 2008年2月20日至2月29日。(请与2008年2月28日之前上交公司人事综合处)
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考核评审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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