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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施工员等工程建设现场专业管理岗位人员继续教育和登记工作的通知
     ★★★ 作者:人事处    文章来源:人事处    点击数:9636    更新时间:2009-1-14 【字体:

关于开展施工员等工程建设现场专业管理岗位人员继续教育和登记工作的通知

各分公司、项目部:
  根据(建人教发[2008](114号)文件精神,工程建设现场管理人员将开展继续教育工作,并对持证人员的从业情况进行重新年检登记。未参加本次继续教育人员的岗位证书将过期作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09年度继续教育对象(范围)
  持有05年之前建设厅核发的建设专业管理岗位证书的有关人员,其中男性年龄不超过60周岁,女性年龄不超过50周岁。岗位范围包括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监理员、资料员(装饰施工员、预算员暂不列入)。
  二、 继续教育内容
  培训内容包括建筑节能基本知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及岗位职业道德建设。
  三、 继续教育的时间安排
  本次继续教育时间初定为正月14日(如有变动另行通知),请各分公司和项目部在1月20日前务必把持证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表及汇总表(附后),参加培训时间上交公司人事处。
  四、继续教育报名工作
  1、持证人员填写继续教育登记表(附后),贴好照片并附身份证复印件,由所在项目部、分公司汇总后一起交公司人事处。
  2、持有多本岗位证书的从业人员只须参加一次培训,但登记表上须填写每本证书的岗位名称及证号。
  3、一人同一岗位多本证书的,保留一个有效证书号。
  五、若有自己保留05年之前岗位证书的人员请在参加培训时上交岗位证书原件。同时上交二寸照片两张,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六、培训费用:200元/人 ,证书由公司统一调度人员,费用由公司负责。
  联系地址:浙江省东阳市振兴路1号。
  联系电话:0579—86646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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